“清华史料和名人档案征集工程” 致广大校友的征集启事

    为了传承和弘扬清华精神,加大力度做好我校重要史料和名人档案的征集工作,为清华新百年发展积累丰富史料资源,在加强优良传统教育、开展校史和文化研究、促进一流大学建设中,发挥重要历史档案和名人档案的独特作用,特别是面向110周年校庆提前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启动实施“清华史料和名人档案征集工程”。

    “清华史料和名人档案征集工程”的主体内容是:由档案馆、校史馆负责,与校友总会及各地校友会、各院系、各部门等密切配合,面向各单位、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征集清华历史和人物档案资料,每年举办“清华史料和名人档案捐赠精品展”,编印《清华大学档案捐赠精品集》,充分运用史料和档案资源,深入开展清华校友事迹、清华优良传统等方面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广泛传播清华精神与文化。这一工程已列入校党委常委会通过并发布的《清华大学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

    热切希望各地校友会,帮助学校做好“清华史料和名人档案征集工程”的宣传组织,号召、动员广大校友热情关心、提供线索、积极参与征集工作。征集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清华史料

    清华史料是指学校发展历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音像、实物等原始资料。面向广大校友和各界人士征集,征集范围包括:

    ──学校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重要人物来访等相关资料;

    ──体现学校优良传统和校风学风的教案、教材、讲义、试卷、作业、图纸、实验实习报告、图片及其他学习工作用品等;

    ──校徽、纪念章、入学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票据、画册等实物;

    ──校园历史照片、建筑图纸,早期的校庆、系庆资料等。

    (二)人物档案

    人物档案是指具有我校学习或工作经历、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人物,在教学、科研、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原始记录。

    人物档案的对象主要包括:

    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者(如清华英烈、抗战老兵、 “两弹一星”元勋等);

    ②国家或国际重大奖励获得者;

    ③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其他知名学者;

    ④历任校长、校党委书记;

    ⑤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校友;

    ⑥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士等。

    征集内容包括:

    ──手稿、讲义、教案、笔记、文章、日记、书信、题词等手迹;

    ──聘书、奖状、任命书、代表证、工作证等证件;

    ──奖牌、印章、文具、眼镜及其它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著作、论文、传记、作品、回忆录、新闻报道、纪念图书等文献;

    ──照片、录音、录像等音像史料。

    捐赠的档案史料将作为清华大学的宝贵财富,在档案馆具备恒温恒湿等条件的专用库房,永久珍藏,并正式签署捐赠协议,向捐赠人颁发纪念证书,保证捐赠人优先利用,还将通过举办展览等,发挥其传承清华文化和精神的积极作用。

    征集工作联系人:

    李运峰(清华大学档案馆科技档案部主任) 

    电话:010-62789651  手机:13621212316

    电子邮箱:daglyf@tsinghua.edu.cn

    吴霜(清华大学档案馆科技和人物档案部职员) 

    电话:010-62793305  手机:18698287437

    电子邮箱:ws8283@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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