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史话:潘际銮出席十一大 何东昌当选为中纪委委员

1977 年8 月12 日至18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这是我们党在粉碎“四人帮”、党内政治生活逐步恢复正常的形势下召开的全国党代会。清华大学机械系副教授潘际銮作为十一大代表出席大会。

潘际銮在工作。

潘际銮(1927—2022),江西瑞昌人,1944 年入西南联大机械系学习,1948 年在清华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1950 年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系攻读研究生,毕业后在该校任教,参与创建哈工大焊接专业。1955 年回到清华,195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焊接教研组主任、冶金系副主任等,1961 年任副教授,1978 年晋升为教授,并任机械系主任,1980 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后还担任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等。曾获国家发明一等奖,被评为北京市特等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两次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93-2002 年任南昌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1997 年又当选为党的十五大代表。

 

潘际銮出席十一大的代表证

潘际銮生前向档案馆捐赠了自己的文稿、论著、证书、照片等大批重要档案史料,其中就有一幅他的十一大代表证的照片──大红色的证件封面印着金色的党徽,浅黄色的内芯左页列有姓名、性别、年龄、选举单位等项目和证件编号,右页印有“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字样,加盖大会秘书处印章,证件上的日期为大会开幕日,即1977年8月12日──代表证显示,当年49岁的潘际銮当选为党的十一大代表。但这份代表证目前只有照片,没有实物。潘先生今年4月去世后,他的办公室和家中有许多物品还未能来得及整理。他的夫人李世豫老师和后辈亲属表示,将进一步整理潘老遗物,将有价值的重要资料继续捐赠给学校。

党的十一大修改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第十三条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但十一大并未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正式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何东昌当选为委员。这是我校首次有党员干部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何东昌与同学们一起参加劳动。

何东昌(1923-2014),浙江诸暨人,1941-1946年在西南联大学习,1947年在北洋大学工作时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回清华任教,曾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兼任燕京大学党总支书记,1951年被选为新成立的清华大学党委书记,1953年校党委改选后任第二书记,1956年第一次党代会后任校党委副书记,还曾担任政治辅导处副主任、工程物理系主任、校委会副秘书长、教务处处长、试验化工厂厂长等,协助蒋南翔校长创办高新技术学科专业、创立学生政治辅导员制度,为新清华的建设发展和新中国高等教育的探索作出重要贡献。“文革”中受到迫害,1972-1973年任校党委副书记,主管教改工作,再次被打倒。1977年获得平反,恢复校党委副书记职务,1978年任副校长。1982年后,任教育部部长,国家教委副主任、党组书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还是党的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第三、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委。

党的十一大是在我们国家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后召开的。“文革”中召开了九大、十大。1969年4月1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时,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绝大多数党员还没有恢复组织生活,相当多的八届中央委员处于被审查被监禁的状况下,九大多数代表由当时的革命委员会同各造反组织指定,以致很多帮派骨干、打砸抢分子、林彪和江青一伙的爪牙成了九大代表。根据档案梳理和校史研究,清华没有党员成为九大代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1973年8月24日至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谢静宜作为十大代表参加大会,并担任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会上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谢静宜(1936-2017),女,河南商丘人,1952年参军,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8341部队干部,1968年随首都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清华,后任清华大学革委会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1972年任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1973年任北京团市委书记、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是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因参与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1976年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接受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鉴于其承认犯罪事实并揭发同案犯的罪行对其免于起诉,中央警卫团党委决定开除其党籍。十大继续了九大的“左”倾错误。粉碎“四人帮”后,十届三中全会鉴于形势的发展,决定提前一年召开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党的十一大召开前,我校按照中央要求组织讨论党章修改草案的情况简报。(清华大学档案馆藏)

党的十一大开幕前,根据中共中央有关通知精神,校党委于1977年8月2日召集了两个座谈会,共49人参加,对即将提交十一大审议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进行讨论。与会人员一致拥护经中央政治局基本通过的党章修改草案,对草案中提出“在本世纪内,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感到“有奔头、有干头,非常鼓舞人心”;同时,对总纲和部分章节条款提出了若干具体修改意见,如有同志建议,把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完整、准确地贯彻毛泽东思想体系的问题写入党章总纲。

校党委邀请部分教授畅谈收听十一大新闻公报的感受。

8月20日晚,十一大新闻公报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发表,清华园里一片欢腾,师生们立即举行了庆祝游行。学校党办当时编印的《清华大学情况简报》这样描述:“有些年迈的老人也不顾雨后路滑,由年青人搀扶着加入了游行队伍。校党委书记刘达同志还亲自带领工作队员和部分师生员工连夜进城游行。当晚,校党委负责同志还分别召开了教授和师生员工代表座谈会,各系、厂、部的工作队负责同志也分别主持了本单位的座谈会。”

清华师生到天安门广场参加首都盛大庆祝游行。

21、22日两天,全校共有4000余人打着“清华大学”横幅,高举领袖画像,进城参加了盛大的首都群众庆祝游行。21日下午,校党委又召开全校庆祝大会,职工代表、学员代表、教师代表、家属代表先后发言,刘达讲话,大会在全场合唱《东方红》中开始、以合唱《国际歌》结束,会议前后还敲起锣鼓、燃放鞭炮。

十一大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结束,受到热烈拥护。当时出版的《清华战报》发表长篇文章,欢呼“文革”结束;还发表了水利系教授张光斗、电力系教师文学宓、机械系学员张开银、电力系教师朱聘冠、校务部工人费润生等人欢庆十一大召开、学习十一大报告的感想和体会,大家感叹“我们的党兴旺发达大有希望”,表示要“为创立崭新的教育制度而努力”,“向着又红又专前进”。

(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