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伟
1903年初,因戊戌变法失败而被迫流亡海外的梁启超受旧金山保皇会的邀请,从日本前往美洲进行考察。在随后的几个月中,他先后游历了加拿大和美国的多个城市,和当地的各阶层人士进行了广泛交流。在行程间隙,他将所见所闻一一记录,回到日本后将这些文字整理成册,形成了《新大陆游记》(以下简称《游记》)。虽然从篇幅上看,这只能算是一部小书,但它记录的却是一位当时中国最优秀的学人对一个正在崛起中的大国的近距离观察,其中很多材料都十分宝贵,不少评论在今天看来仍然极富洞见。
在《游记》的纽约行程部分,梁启超插入了一大段文字,介绍了一个产生于当地,“而其势力及于全美国,且猄猄乎及于全世界”的“怪物”。在他看来,这个怪物“势力远驾亚历山大大帝、拿破仑第一而上之”,是“二十世纪全世界唯一之主权”。
梁启超笔下这个力量巨大的怪物究竟是什么呢?它并不是某种珍奇巨兽,也不是什么怪力乱神,而是一种被称为“托辣斯”的商业组织形式。所谓“托辣斯”,其实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托拉斯”,也就是英文trust的音译。今天,我们对这个名词并不陌生,从高中的政治课本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它是一种重要的垄断形式,是由众多企业联合而成的庞然大物。但对于梁启超这位100多年前的中国人来说,托拉斯这种组织却十分新鲜,而其显示出的力量却又极为震撼。在看到了托拉斯在商业领域展现出的巨大力量之后,他似乎看到了能让当时还积贫积弱的中国走向富强的一种可能。
应该说,梁启超对于经济问题的直觉是十分惊人的。尽管在此之前,他并没有真正见过托拉斯,但在对这个“怪物”进行一番近距离观察后,他很快就悟出了这种力量的来源——联合。在《游记》中,他用自己熟悉的政治语言对托拉斯进行了比喻。在他看来,众多小企业合并成托拉斯的过程,其实就类似于诸多独立的地区组成合众政府的过程。政治上的中央集权会给国家带来强大的执行力,与之类似的,当众多小企业联合起来,把生产决策过程归于统一之后,也就能产生巨大的经济力量。
作为严谨的学者,梁启超对托拉斯的发展史进行了虽然简短却不失严密的考证。从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游记》中译为洛奇佛儿)于1882年创立第一个托拉斯——标准石油托拉斯开始,这种组织一步步从小到大,最终掌控美国的经济命脉。为了向读者展示美国托拉斯的全貌,梁启超还自制了一个长达三页半的表格,详细列出了全美81个著名托拉斯的成立时间以及资本额。
在考证完托拉斯的历史和现状之后,梁启超还详细地分析了托拉斯这种组织的利弊。
在他看来,托拉斯的好处可以归纳为12个方面:
(1)可以利用最新最大最敏之机器而尽其所长,所用资本、劳力视前此为少,而所产物品视前此为多。
(2)资本既合并,则需用原料多;需用多,则其购之也较廉;原料价廉,则制出之物其价亦随而廉。
(3)以工场伙多之故,可以实行分业之学理,使日趋精密;则佣工各尽其长,成物良而速。
(4)以资本多之故,能有余力以利用废物,造出种种附属副产物,使无弃材,而正产物之价亦得更廉。
(5)以全国本业皆合同故,能节制生产,毋使有羡不足;因以免物价之涨落无定,而资本家无时常倒闭之患,劳力者亦不至被牵涉而失其业。
(6)能经营附属事业,扩张外国贩路。
(7)能淘汰冗员,节减薪费。
(8)凡一切竞争之冗费,如告白费、运动费等,皆可以节省。
(9)以其工场遍于全国故,可以节省运费,使本公司与贩卖人皆食其利。
(10)以制品多故,能随时立应买客之求,使生计界之信用日坚实。
(11)以资本雄大故,不假借贷,无谓外界市场之恐慌;即有借贷,其息亦廉。
(12)可以交换智识,奖励技术,为全社会之利益。
简单浏览一下上述观点,就不得不赞叹梁启超的洞见。事实上,他关于托拉斯优点的这些感知,已经和现代经济学中的发现十分类似。例如,其中的(1)(4)两点,就分别属于现代经济学中所讲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特征;而(7)(8)(9)三点则几乎等同于现代经济学教科书中说到的托拉斯在劳动力成本、运营成本以及交通成本方面的优势。不仅如此,在梁启超总结出的托拉斯的优势当中,甚至有不少是现代经济学所忽略的内容。例如他提到的第三点,托拉斯对于分工的促进就非常有洞察力。虽然从亚当·斯密开始,经济学就关注分工问题,但在考虑企业问题时,经济学家多会习惯性地忘掉这一点。即使今天的经济学教科书谈到企业内部组织问题,也少有从这一点入手分析的。而梁启超竟能在100多年前就一针见血地认定其为托拉斯的优势之一,确实令人佩服。
在详细列举了托拉斯的优势之后,梁启超也对其弊端进行了分析。在他看来,托拉斯的弊端包括10个方面:
(1)以全权委诸一二人之专制,苟不得其人,则全局失败。
(2)以规模太大故,统一监督之大非易事。
(3)淘汰多数之工场,采用省力之机器,许多劳佣因以失业。
(4)独占一业,莫与之竞,则生产技术之改良进步将中止。
(5)以垄断利益故,有相竞争者以种种手段摧灭之,使小资本家不能自存。
(6)以独占之故,强以廉价勒买原料品,使生产家蒙其害;强以高价售出制造品,使消费家蒙其害。
(7)以独占之故,所制产之物,虽日杂粗窳以欺市众,而莫敢谁何。
(8)滥用保护关税权利,其制造品售出国外,价或更廉,售于本国者反更贵。
(9)以独占之故,劳力家舍彼处别无糊口之途,因得任意克减工价,延长作工时刻。
(10)其资本估价,多报浮数,号称百万者,其实不过五十万或二三十万,一有失败,则其托辣斯证券搅乱市场。
可以看到,现代经济学对于垄断组织的各种批判,如排除竞争、阻碍创新、损害消费者福利等,都已经体现在了梁启超的以上论述中。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还有一些论述甚至已经突破了当前主流经济学的认识,至今看来仍有新意。例如,关于托拉斯可能打压工人工资、同时延长工作时间的观点,这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中少有提及,倒是和马克思的剥削理论高度契合。此外,有关托拉斯的估值和实际价值背离可能搅乱证券市场的认识,更是极具前瞻性。事实上,无论是后来的“大萧条”,还是历次金融危机,都验证了梁启超的这一观点。
值得一提的是,在梁启超到访的时候,托拉斯对于美国人来讲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事物。1890年,也就是梁启超到访的10多年前,美国就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当梁启超到访美国时,美国政府正在磨刀霍霍,试图根据这部法律对标准石油进行制裁,整个社会更是弥漫着反感托拉斯的情绪。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梁启超并未先入为主,而是用十分中立的眼光去看待托拉斯、研究托拉斯,这种求真务实的态度,很值得当今学人钦佩。通过对这个“怪物”的仔细观察,他认识到,托拉斯虽有诸多瑕疵,但它的崛起却是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实二十世纪之骄儿,必非人力所能摧沮”,其本身也会成为20世纪各国商战的关键。基于这个认识,他呼吁当时的国人要积极了解托拉斯这种新事物,并积极建立自己的托拉斯,来与列强进行商战,从而在经济上为国家争取利益。否则,“受害最剧者,必在我中国”。
虽然梁启超的《游记》成书距今已有100多年,但读到关于托拉斯的文字,我们很难不被其折服,其中的各种见解以及逻辑分析,至今仍值得我们借鉴。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这个时代所经历的事物似乎和百年前所经历的有某种相似之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平台这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正在迅速崛起。相比于托拉斯,平台的成长速度更快,其规模也可以更为巨大。因此,怎样看待平台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在发展的早期,不少平台都采用了比较蛮横的竞争模式,因此留下了不少恶名。这导致了社会上对于平台有很多情绪化的意见,认为平台本身就是罪恶,对平台就应该拆分。在我看来,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非常有必要学习一下梁启超百年前的文字,看一看他对托拉斯这个当时被称为“怪物”的新组织形式的看法。或许,我们能从中找到一些灵感,帮助我们更为科学、更为理性地面对平台这个当今世界的“怪物”。
(原文刊载于《群言》2021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