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锺书两评周作人

作者:袁良骏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时间:2013年03月15日

    【核心提示】黄裳在读了钱锺书的信后,写了这样的体味与回忆:他指出我受了周作人散文的影响,也自是一种看法。他所指出的那些缺点,也正说中了周作人文章的缺失。

  钱锺书先生乃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家,现代文学非其本行,但偶尔涉及也精彩多多。他的两评周作人,便是一个生动的例证。

  学生时代评周作人的学术专著

  1932年三四月间,周作人应邀至辅仁大学做了五次学术报告,即所谓“辅仁五讲”,由学生邓广铭记录整理。9月,根据邓恭三(广铭)记录整理稿出版,题名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这应该视为周作人的一部文学史论。该书出版两个月后,“中书君”发表了书评《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书君”者,即钱锺书也,他当时是一位22岁的青年学子。署名“中书君”,大概是对周作人这样的前辈表示谦恭吧。

  周作人的书大抬明代以袁中郎为代表的“公安派”、“竟陵派”,说它们是中国“五四”新文学的源头。对此,“中书君”有保留地做了肯定,同意说“公安派”是当时的文学革命,也同意说这一文学运动在“趋向上和主张上”和“五四”新文学“不期而合”。然而,他却明确不同意说“五四”新文学仅有“公安竟陵”这一个源头。他说:

  民国的文学革命运动,溯流穷源,不仅止于公安竟陵二派;推而上之,像韩柳革初唐的命,欧梅革西昆的命,同是一条线下来的。因为他们对于当时矫揉造作的形式文学都不满意,而趋向于自我表现……公安竟陵的革命,不幸中之大幸,竟没有成功,所以才能留下无穷去后之思,使富有思古之幽情如周先生也者,旷世相感起来。

  这就匡正了周作人对“公安派”的偏爱。周氏把“五四”新文学的源头仅仅归之于“公安派”,这无论如何解释,都是太偏狭了。对于周氏大谈的“载道”与“言志”,“中书君”也明确不同意周作人的见解。他说:

  “文以载道”的“文”字,通常只是指“古文”或散文而言,并不是用来涵盖一切近世所谓“文学”;而“道”字无论依照《文心雕龙·原道》篇作为自然的现象解释,或依照唐宋以来的习惯而解释为抽象的“理”。“道”这个东西,是有客观的存在的;而“诗”呢,便不同了。诗本来是“古文”之余事,品类较低,目的仅在于发表主观的感情——“言志”,没有“文”那样大的使命。所以我们对于客观的“道”只能“载”,对于主观的感情便能“诗者持也”地把它“持”起来。这两种态度的分歧,在我看来,不无片面的真理;而且它们在传统的文学批评上,原是并行不背的,无所谓两“派”。所以许多讲“载道”的文人,做起诗来,往往“抒写性灵”,与他们平时的“文境”绝然不同,就由于这个道理。

  “中书君”的上述理解,显然更符合中国文学史、思想史的实际,从而纠正了周作人的绝对化、简单化的弊病。“中书君”尤为不同意周作人对公安派的溢美。他说:

  公安派在理论上比较有发挥。但周先生因此而谓公安派持论比民国文学革命家,如胡适先生,圆满得多,这也许是一种立异恐怖!以公安派的论据断无胡适先生那样的周密;而袁中郎许多矛盾的议论,周先生又不肯引出来。

  “中书君”引了袁中郎的许多自相矛盾之处,限于篇幅,这里无法一一具引,但“立异恐怖”一语,也足以表现他对周氏不恰当抬高“公安派”的极度不满了。

  20世纪60年代评周作人的散文

  钱锺书再次评价周作人,已经是30年后的事情了。在给朋友、散文家黄裳的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

  裳兄文几:音问久疏,忽奉惠颁尊集新选,展卷则既有新相知之乐,复有重遇故人之感。深得苦茶庵法脉,而无其骨董葛藤酸馅诸病,可谓智过其师矣……

  信乃感谢黄裳赠他散文“新选”以及读后之乐,并非专谈周作人,只是连累而及地说到了黄受周散文的影响以及周散文的几个弱点:“骨董”、“葛藤”、“酸馅”。因系友人通信,点到而已,心照不宣,十分简略。何谓“骨董”?何谓“葛藤”?何谓“酸馅”?皆系钱氏读周散文之体会之词。体会正确与否?皆需人们结合周氏散文加以印证。所谓“骨董”,显然指周氏的“文抄公”倾向,即大量、大段抄引古书而言。周氏早期散文中并无此种倾向,倾向之形成在20世纪30年代,即周作人已成散文泰斗之后。既已成名,文章争发,且稿酬优厚,周氏便有些放纵自己,动不动便大肆抄引古书,大掉书袋,被人称为“文抄公”了。据笔者统计,周氏此一倾向,开始于《夜读抄》 中的《清嘉录》。此文开头甚佳:

  《清嘉录》十二卷,吴县顾禄著,记述吴中岁时土俗,颇极详备,光绪戊寅(1878)有重刊本,在《啸园丛书》中,现今甚易得。原书初刊于道光中,后在日本翻刻,啸园葛氏所刻已是第三代,所谓孙子本矣,校雠不精,多有讹字,唯其流通之功不可没耳。

  这个简要的开头之后,下面再补充介绍顾禄(字总之)的其他著作,如《颐养堂丛书》八种、《颐养堂诗钞》六卷等也还不枝不蔓。由它们再回来介绍《清嘉录》也还甚有章法。文章至此,应该说甚为可读。然而,作者偏偏画蛇添足,来了一个《附记》,抄了明代谢在杭《五杂组》中两段话,破坏了文章的完整性。不是说《五杂组》的这两段话不好,而是说没必要再抄上去,以免使文章拖沓。周氏不仅抄了这两段话,又来了一个《附录日本知言馆刻〈清嘉录〉序》。此《序》甚长,几等于周氏《清嘉录》一文之半。它再好,也不宜再附录了。没想到《附录》之后,又来了一个《案》,讲自己得到《清嘉录》的经过,大可不必。不料《案》后《又案》,抄了日人大洼天吉的《诗序》,啰哩啰唆,不堪卒读矣。

  如果仅仅一两篇这样的文章,倒也无伤大体,问题是周氏这种“文抄公”式的文章越来越多,形成了一种“气候”,这就不能不引起文化界的议论了。是的,这并不影响周作人散文大家的地位,然而,总不能说是一种光彩吧?所以,30年代当时对“文抄公”散文的批评是屡见不鲜的。

  这种批评中有无钱锺书的声音,尚待考察。但他致黄裳信中的“骨董”一语,已经形象概括了他对“文抄公”批评的首肯。

  所谓“葛藤”,自然与“文抄公”倾向关系密切,“抄”来“抄”去,自然缠绕不清,有如“葛藤”缠身了。周作人的有些并非“文抄公”的文章,甚至一些相当优秀的文章,也未尝没有这种“葛藤”缠绕。比如他的名篇《草木虫鱼》 便不无这种毛病。请看他写的“金鱼”:

  在豢养的小动物里边,我所不喜欢的,依着不喜欢的程度,其名次是叭儿狗,金鱼,鹦鹉。

  我每见金鱼一团肥红的身体,突出两只眼睛,转动不灵地在水中游泳,总会联想到中国的新嫁娘,身穿红布袄裤,扎着裤腿,拐着一对小脚伶俜地走路。

  不能不说,周氏的这个联想实在有点奇怪。除了红颜色之外,金鱼和新嫁娘可谓风马牛不相及。新嫁娘的小脚诚然不美,但碍金鱼什么事?更有甚者,金鱼突出的大眼睛在周氏眼中也成了“残疾”。这些,大概就是钱锺书先生所谓的“葛藤”吧。

  所谓“酸馅”,是借用的食品概念。“馅”者,包子、水饺之类皮之所包也,亦即最吸引人之美味也。但一“酸”,则变质矣,不仅不再美味,甚至有了毒素,吃了便要得病了。钱氏并未(也不可能)具体指陈周氏散文中的“酸馅”,但我们如果细读周氏散文,便不难感受到这种“酸馅”的存在。比如他给几位弟子写的序跋便往往“越界”而“攻击”他人,这种“走板”,正是一种“酸馅”。

  黄裳在读了钱锺书的信后,写了这样的体味与回忆:

  他指出我受了周作人散文的影响,也自是一种看法。知堂的文字我是爱读的,但不一定亦步亦趋。他所指出的那些缺点,也正说中了周作人文章的缺失。相比之下,鲁迅晚年杂文中如《病后杂谈》、《题未定草》却正是我衷心向往而无从追蹑的典范。

  正因为黄氏也熟知周氏散文的那些“缺失”,他才把自己的“典范”定为鲁迅而非周作人吧。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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