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与1957年《莫斯科宣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  程中原

    1957年11月7日是苏联十月革命胜利40周年。临近苏联十月革命节,10月25日,苏联驻华大使送来赫鲁晓夫给毛泽东的信,信中建议乘纪念十月革命40周年之机召开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工人党以及法国共产党和意大利共产党的代表会议,通过一个宣言。同时送来他们起草的会议宣言草案,征求意见。

  召开这样一次代表会议,已经酝酿多时。为促成这次会议的正常召开和取得成功,中国共产党发挥了重要作用。胡乔木在党中央、毛泽东领导下做了不少工作,作出了贡献。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参与起草和修改会议宣言——《莫斯科宣言》。

  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后,若干国家的共产党中央向苏共中央建议,尽可能召开一次各国共产党、工人党的国际会议,就当前的形势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发生的种种大事和出现的许多问题进行商讨。苏共中央把这些党的意见转达给中共中央。中苏两党为如何召开这次国际会议进行了多次商谈。1956年11月至1957年1月,彭真率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访问苏联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期间,先后同赫鲁晓夫和铁托沟通。铁托同意开会,但要求不规定议事日程和不要作出约束性决定。1957年1月7日至19日,周恩来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苏联期间,也同赫鲁晓夫进行了会谈。

  周恩来访问苏联以后应邀继续在其他一些国家进行国事访问,还没有回到北京,赫鲁晓夫便在1957年的2月初致信毛泽东,要求中共中央来主持筹备这次国际会议。中共中央答复苏共中央,这个会议理所当然应由苏共中央来筹备召开,并建议不要匆忙,应在时机成熟时召开。

  1957年6月,赫鲁晓夫再次向中共中央提出开会事宜。中共中央表示同意召开这一重要国际会议,并建议要开就一定开好,要多进行事前的协商,先搞出一个文件草稿,发给各兄弟党征求意见,搞出一个大家都能够同意的文件。在这个文件上,一致的写上去,不一致的就不写。应该使这个文件可以和能够公诸于世,以维护、加强和表现出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团结、兄弟党之间的团结;而不要因之公开暴露各党之间分歧,在全世界引起很大疑问。这样,会议之前就要在共产党之间充分交换意见,文件草案要经过讨论修改,取得一致以后才能开会。时间当然会长一些,做起来会要麻烦一些,但是这只有好处。苏共中央听取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意见。事实上,赫鲁晓夫也没有别的路可走,他十分需要中共从中斡旋。苏共便着手起草会议宣言。1957年9月18日,苏共中央致函毛泽东,邀请他赴莫斯科参加苏联十月革命40周年庆祝大会和各国共产党、工人党高级领导人会议。10月15日,苏联再次做出友好表示,在莫斯科,中苏双方签订了国防新技术协定,把科技交流扩大到尖端军事领域。协定规定苏联将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向中国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原子弹样品。[1]

    10月25日,中共中央接到苏联大使送来的赫鲁晓夫的邀请信和莫斯科会议宣言草案以后,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立即要翻译组同志将宣言草案译成中文,批送中央领导。

  胡乔木接到这份文件,仔细看过,即向毛泽东汇报,说问题不少,非改不行。毛泽东问邓小平,邓小平也认为一定要改。毛泽东便指定胡乔木进行修改。并交代,文字上要尽可能保留原稿面貌,重要的问题还是要表明我们的观点并作修改。胡乔木把翻译组的同志叫去,要他们认真核对译文。一定要一个词一个词忠实地翻译,不要节外生枝。

  中译文本交到胡乔木手里后,胡乔木立即着手修改。他先把译文剪开,一段一段贴在8开大稿纸上。段落之间留了较大的空档,以便补充修改。全稿用了6张大稿纸,两面贴,共12面。胡乔木精心推敲,反复修改。他习惯用铅笔,增加的字句和段落写在稿纸四周或段与段之间留出的空档。重写或增补多的段落,就写在16开白纸上,贴在旁边。这样的白纸有4页。胡乔木手快,只两天就改好了。据粗略统计,胡乔木作了一百多处修改。其中较大的补充有二十余处,删节三十余处。[2]

  在第一次全面修改和以后各次修改中,胡乔木修改、补充了以下重要内容,这些内容都被莫斯科会议接受,直接写入或稍作修改后写入《莫斯科宣言》。[3]主要是:

  (一)草案原稿中,提到美帝国主义推行的政策,使它“成为人民群众最凶恶的敌人”,胡乔木加以补充,在前面加上“成为全世界反动势力的中心”。

    (二)草案原稿描述了帝国主义发动战争的可能性,同时也描述了和平力量的增长。胡乔木进一步补充:“这些强大力量的联合,可以阻止战争的爆发,而在帝国主义的战争狂人硬要不顾一切而发动战争时,也必然能够在战争中消灭帝国主义本身。”[4]

  (三)胡乔木的修改稿增加了一段关于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的内容。

  胡乔木的修改稿写道:马克思列宁主义要求根据每个国家的具体历史条件创造性地运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原则,不允许机械地抄袭他国共产党的政策和策略。列宁曾经多次告诫,(按:楷体字是正式发表稿加的。)必须使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正确地适应于民族的和民族国家的特殊情况。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如果忽视了民族特点,就必然会脱离生活,脱离群众,就必然会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受损失。但是,如果夸大这些特点的作用,借口民族特点而脱离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普遍真理,也必然会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受损失。因此 (加框者是正式稿删的)会议参加者认为,必须同时反对这两种倾向。社会主义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应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各国的具体条件,创造性地运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规律,并且互相学习和交流经验。为生活经验所检验过的社会主义建设共同规律的创造性运用,各国社会主义建设形式和方法的多样化,是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集体贡献。

  (四)胡乔木的修改稿充实了阐述工人阶级在取得政权以后巩固政权的重要性等内容。他写道:“必须指出:对于工人阶级说来,取得政权只是革命的开始,而不是革命的终结。在取得政权以后,工人阶级面对着实现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技术基础的严重任务。同时,被打倒的资产阶级总是企图复辟,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在社会上影响还很大。因此,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谁胜谁负的问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解决。资产阶级影响的存在是修正主义的国内根源。屈服于帝国主义的压力,则是修正主义的国外根源。”

  胡乔木加写的这些段落,毛泽东都很欣赏。对胡乔木加写的关于产生修正主义的国内根源和国外根源的那句话,毛泽东尤为赞赏。

  这些修改、补充,体现了胡乔木对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毛泽东思想的融会贯通和真知灼见。胡乔木的重要意见和文字修改,绝大多数被中共代表团提出的修改草案吸收,并为后来正式发表的《莫斯科宣言》采纳。

  以毛泽东为团长、宋庆龄为副团长的中国代表团于1957年11月2日清晨乘专机离开北京赴莫斯科。胡乔木是中国代表团团员之一。[5]11月3日晚,中国代表团同赫鲁晓夫等举行会谈。会谈一开始就谈会议文件。关于宣言的修改问题,毛泽东建议由中国代表团的一些同志和苏联同志一起研究,并指定邓小平、陆定一、陈伯达、胡乔木参加。还建议推迟会议召开的时间,使宣言的修改时间更加充裕。赫鲁晓夫接受建议。

    11月4日和5日,毛泽东即在住地召集代表团全体人员连续开会,仔细审定胡乔木修改的稿子。胡乔木在会上对所作的修改作了一些介绍、阐述和解释。大家都提了些意见。毛泽东还在宣言草案的第三部分中亲笔增添了一段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辩证唯物论的论述,指明修正主义或者教条主义的错误,它们的思想根源和认识根源都是一样的。[6]这段话原封不动加进苏共所起草的宣言之中。11月6日,修改稿以代表团的名义正式提交苏共中央。

  其间,11月5日,苏共中央又曾提出过一个他们的修改稿。从双方的修改稿来看,最大的分歧是在关于资本主义国家是否可能“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上。

  为解决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毛泽东在临离北京之前,曾于10月29日专门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毛泽东说,苏共二十大提出“和平过渡”问题以后,中国共产党只在一些个别场合表明不同意见,没有正式提出来。这次去莫斯科,将同苏共中央认真交换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中国共产党认为,还是提“两种可能性”比较好。我们要尽量争取第一种即“和平过渡”的可能性,但也不能不准备“非和平过渡”的另一种可能性。因为事情并不取决于共产党的良好愿望,当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它要使用武力来镇压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时候,“和平过渡”就是不可能的了。所以,提两种可能,比较主动。尤金是怎样向苏共中央转达、苏共中央又是怎样研究的,不得而知。但从中共代表团到莫斯科后双方在起草宣言时的严重分歧来看,这个问题没有解决。

  十月革命节的庆典一过,11月8日,中共代表团邓小平、陆定一、陈伯达、杨尚昆、胡乔木,即同苏共代表团的波斯别洛夫、波诺马辽夫、安德罗波夫,就宣言草案问题首次互相交换意见。双方基本取得一致,但在“和平过渡”问题上认识未能统一。

    迫于大会临近,中苏两党代表团就“和平过渡”问题,一次又一次会谈,各抒己见,激烈争论,反复磋商,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八易其稿而未果。在相持不下的情况下,苏共代表团提出:大会宣言应该和苏共二十大的提法相衔接,不然的话,他们就无法向苏共、向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作交代。在这种态势下,中方不得不作让步。邓小平答复:中共可以就“和平过渡”问题向苏共提交一份全面阐述自己意见的书面提纲;在宣言草案中为照顾到苏共的观点,对“和平过渡”问题作一些阐述。毛泽东认为邓小平的建议很好,便指定胡乔木同陈伯达一起,立即起草中国共产党《关于“和平过渡”问题的意见提纲》。两人不分昼夜,奋笔疾书,于11月9日写成。

  第二天,11月10日,毛泽东主持中共代表团会议,对胡乔木、陈伯达起草的提纲进行审议,没有提什么意见,《关于“和平过渡”问题的意见提纲》获得通过。[7]当天下午,中苏双方即在中共代表团驻地进行接触。中共代表团出席的有邓小平、陆定一、陈伯达、杨尚昆、胡乔木等;苏共代表团出席的有苏斯洛夫、库西宁、安德罗波夫、波诺马廖夫、波斯别洛夫、尤金等。会议开始,邓小平向苏共宣读和提交了中共的《关于“和平过渡”问题的意见提纲》,并就宣言草案中如何阐述“和平过渡”问题作了说明。双方经过磋商,终于对全部草案取得一致意见。会议最后通过的宣言,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作了两点重大修改:(一)指出和平过渡的可能性的同时,指出非和平过渡道路。因为历史经验证明,统治阶级是不会自愿让出政权的。(二)谈到取得议会中稳定的多数时,同时强调展开议会外广泛的群众斗争,摧毁反动势力的反抗,为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准备必要的条件。

  苏共代表团提议,宣言草案应以苏共代表团与中共代表团名义联合提交会议。这当然是对宣言起草过程中中共代表团所起作用的肯定。同时也由当时中共在国际共运中的威望和地位所决定。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代表团将宣言草案全文发送回国内,报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批准。11月11日,即获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并授权中共代表团决定。中央政治局有几点文字上的意见,胡乔木记录下来与毛泽东商决改定。当天,宣言草案即以苏共和中共两党代表团的名义向即将召开的大会提交。

  在研究了各兄弟党对宣言草案的意见后,11月13日下午5时,邓小平、陈伯达、杨尚昆、胡乔木去苏共中央大楼与苏共代表团苏斯洛夫等人会商,讨论一直持续到深夜12时许,中间只休会1小时。

  11月14日至16日,12个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会议隆重举行。

  在14日全体会议上,毛泽东发表讲话,主要谈“以苏联为首”的问题。指出:从社会主义阵营内部事务来说,互相调节、合作互助,召集会议,需要一个“为首”;就外部情况讲,有相当强大的帝国主义阵营,更需要一个“为首”。“为首”同出面召集会议差不多是一件事。而且,现在也没有什么害处。

  当天,会议决定成立起草委员会,讨论中苏两党代表团共同提出的宣言草案。

  中共代表团派邓小平和胡乔木两人参加了起草委员会。[8]胡乔木全力配合邓小平在起草委员会的工作。起草委员会中,争论依然很激烈。胡乔木或慷慨陈词,或伏案疾书,阐述中共的意见,并将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恰切的文辞表达。

  11月16日上午,起草委员会再次开会,终于完成了大会宣言的起草工作。

  11月16日下午,召开全体大会。苏斯洛夫作了关于宣言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毛泽东发表讲话,对宣言草案进行评述。他肯定“我们的宣言是好的”。说:我们用了一个很好的方法达到目的,这就是协商的方法。坚持了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是原则性、灵活性的统一。这样一种进行协商的气氛现在形成了。我们没有强加于人。我们现在用说服的方法代替了压服的方法。我们的方法是又有中心,又有大家,中心与大家的统一。在一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又有集中,又有民主。我们这一次会议有充分的民主。毛泽东又肯定“这个宣言是正确的”。这个宣言“冒险主义的性质也没有,机会主义性质也没有”,“是一篇马克思列宁主义性质的宣言。”毛泽东说:“这个宣言总结了几十年的经验,特别是最近几年的经验,有些经验是从痛苦中得来的。这些痛苦教育了我们。我们要感谢这些痛苦,因为它使我们开动脑筋,想一想,努力去避免那些痛苦。”

  其他各兄弟党相继发言,都表示同意宣言草案。于是大会决定基本通过,请起草委员会根据大会发言对《社会主义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宣言》(简称《莫斯科宣言》或十二国宣言)改定。最后举行了十二国共产党《莫斯科宣言》的签字仪式。

  从11月16日至19日,接着召开世界64个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9]毛泽东在18日会议上作了长篇发言,集中谈了两个问题:形势问题和团结问题。在这次发言中,毛泽东提出了目前国际形势的特点是“东风压倒西风”的著名论断。他列举十件证据进行分析论证。还阐明了关于纸老虎问题、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团结问题、关于正确区分敌我矛盾问题、关于广泛宣传和应用辩证法等问题。这个会议也起草了一份会议文件:《和平宣言》。它是由苏共和波兰统一工人党的代表一起起草的。毛泽东在发言中对《莫斯科宣言》和《和平宣言》表示赞同。在19日的大会上,苏斯洛夫就《和平宣言》的修改作了报告。经过表决,一致通过。随即举行了签字仪式。

  毛泽东11月14日和16日在莫斯科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会议上的两次讲话和11月18日在莫斯科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的发言,都是胡乔木记录、整理,经毛泽东修改定稿的。

  莫斯科会议于1957年11月19日闭幕。11月20日,苏共中央主席团为毛泽东主席和中国代表团举行隆重的送别宴会。当晚,毛泽东率领中共代表团启程回国。21日早晨回到北京。回京后,胡乔木即着手为《人民日报》赶写社论《伟大的革命宣言》。经毛泽东审定,在11月25日的《人民日报》发表。[10]胡乔木撰写的这篇社论,对毛泽东在莫斯科举行的12个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会议与64个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的三次讲话,两个会议所通过的两项宣言,进行了扼要的评述。应该说,这篇社论,代表中共中央对在莫斯科举行的两个会议、发表的两项宣言作了一个扼要而又科学的总结。

   [1]崔奇:《我所亲历的中苏大论战》,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第33页。

  [2]以上情况据:中央档案馆存胡乔木修改稿原件;杨尚昆:《我所知道的胡乔木》,同名书,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第4-5页;阎明复:《我所知道的两次莫斯科会议和胡乔木》,同上书,第136页。

  [3]以下情况据胡乔木修改原件同正式发表的《莫斯科宣言》文本对比。

  [4]正式文本这句话是:“这些强大力量的联合可以阻止战争的爆发。如果帝国主义的战争狂人硬要不顾一切而发动战争,那么帝国主义就注定灭亡,因为人民决不会容忍那个给他们带来如此惨重的痛苦和牺牲的制度。”

  [5]中国代表团由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组成。代表团团员除胡乔木外为:邓小平、彭德怀、郭沫若、李先念、乌兰夫、陆定一、陈伯达、沈雁冰、王稼祥、杨尚昆、刘晓、赛福鼎。

  [6]这段话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基础是辩证唯物论。这种宇宙观反映自然界、社会和人的思维的普遍发展规律,适用于过去、现在和将来。辩证唯物论的对立物是形而上学和唯心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如果不用辩证法和唯物论的观点去观察问题,就会产生片面性和主观主义,就会使思想僵化和脱离实际,不善于对事物作恰当的分析,就会犯修正主义或者教条主义的错误,就会在政治上犯错误。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辩证唯物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干部和广大群众,是共产党和工人党的迫切任务之一。”参见阎明复:《我所知道的两次莫斯科会议和胡乔木》,《我所知道的胡乔木》,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第140页。

  [7]这个提纲当时没有发表。1963年9月,《人民日报》编辑部和《红旗》杂志编辑部发表第一篇评论苏共中央公开信的文章《苏共领导同我们分歧的由来和发展》,这个提纲作为该文的“附件一”公开发表。

  [8]阎明复:《我所知道的两次莫斯科会议和胡乔木》,《我所知道的胡乔木》,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第142页。

  [9]64个共产党和工人党:除了社会主义国家的12个以外,有来自欧洲的18个,来自亚洲的11个,来自美洲的18个,来自非洲的3个,来自澳洲的2个。

  [10]此文收入《胡乔木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原文刊载于《北京党史》2013年第4期,本文转载于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