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我国在教育教学领域设立的最高奖励。据《清华大学志(1911-2010)》记载,历史上清华大学曾先后在1989年、1993年、1997年、2005年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中,获得5项特等奖。今年,在时隔18年后,清华大学第6次喜获这一殊荣。在校史馆的“清华大学110年校史展览”中,对前几次获奖也有展示。
校史展览“改革开放创一流”展区中,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人才”部分,展示了清华大学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情况。
1988年底,国家教育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1989年将奖励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这是国家级教学成果评选的发端。会上强调,奖励优秀教学成果有重大意义,将促进教学工作地位的提高,同时也是探索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的重要一步。这次奖励是第一次,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学成果的一次检阅,以后每4年举行一次。首次奖励的范围是十年来全国普通高校在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个人或集体,设学校、地方、国家三级,国家级奖励分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989年,按计划首次开展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当年12月发布了《关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的决定》。1990年1月17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亲临大会为获奖者颁奖,国务院总理李鹏作了《重视教育 重视教学 重视教师》的讲话。会上,共表彰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52项、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381项。清华大学有两项成果同时获得特等奖,而且这两项成果均出于自动化系,分别是: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博士点常迵、李衍达、边肇祺等完成的《高水平,严要求,努力建设世界第一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电子学教研组童诗白、阎石、胡东成等完成的《电子技术基础课程的建设与改革》。
1989年首次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中,常迵、李衍达、边肇祺荣获的国家级特等奖证书,在校史展览中展出。
1992年6月,国家教委就199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励的申报和鉴定工作发出通知,并下发《199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法》。1993年9月9日,在我国第九个教师节前夕,全国优秀教师和首都各界代表在人民大会堂集会,对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普通高校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进行表彰。清华大学力学系黄克智、张维、杜庆华、戴福隆、郑兆昌等完成的《固体力学重点学科建设与高水平博士生规模培养》,荣获普通高校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此外,在本次评选中,兰州大学牵头,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杭州大学、苏州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厦门大学、西北大学、清华大学等共同申报的《大学基础化学实验课系统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也获得特等奖。
校史展览中展出了1993年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中,黄克智、张维、杜庆华等荣获的国家级特等奖证书。
1994年3月,国务院颁布《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这标志着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与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国家科技奖励一样,正式成为一项国家级奖励。条例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设立意义、评奖范围和程序等作出明确阐述,其中特别规定“授予特等奖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国家教委1996年发出的《关于认真做好1997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和《1997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全国高校进行了《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颁布后的首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1997年4月,本次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出,进行了名单公示;经过90天的异议期后全部有效,《人民日报》于1997年10月29日专门刊发了《国务院批准普通高校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报道;当年12月26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1997年普通高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大会。清华大学电机系高景德、韩英铎、卢强、张仁豫、萧达川等完成的《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培养高质量电工学科高层次人才》,荣获此次评选中唯一的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1997年10月29日《人民日报》第4版刊发新闻报道,经国务院批准,清华大学高景德教授等申请的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本次奖励的特等奖仅1项。
2000年4月,教育部发出《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2002年5月,召开第四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暨第三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颁奖大会。此次评选中,清华大学未获特等奖。
2004年8月,教育部发出《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成果工作的通知》。2005年9月8日,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颁奖大会举行。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王大中、张文修、叶取源、陈皓明、刘惠琴等合作申报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机制的创新与实践》,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其中,张文修、叶取源分别为西安交大、上海交大教授)。
校史展的图片显示,王大中等完成的工程教育专业学位教育项目2005年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此后,在2009年9月、2014年9月、2019年9月,分别表彰了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从2014年起,评奖不仅限于高等教育领域,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项目纳入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在这三次评选表彰中,清华大学未有特等奖进帐。
2022年9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2023年7月,教育部作出《关于批准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并于10月下旬将奖励证书和奖章发至获奖者。这是第9次进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表彰。清华大学邱勇、杨斌、彭刚、郑力、过勇、白本锋、李俊峰、苏芃、张婷、尹佳、杨帆、程曦、李蕉等申报的《践行“三位一体”教育理念,培养肩负使命、追求卓越的创新人才》,获得特等奖。
据统计,自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至今,已进行了9次评奖,共有71项高等教育成果获特等奖,另有5项职业教育成果和6项基础教育成果获特等奖。71项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中,绝大多数为单一高校独立申报,仅有4项为多所高校联合申报。为便于统计,对联合申报的项目,仅计算第一获奖高校。共有56所高校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9所学校曾有2项以上成果获特等奖、47所高校各有1项成果获特等奖。其中,清华大学独占鳌头,先后有6项成果在5次评选中荣获特等奖(包括独立申报的5项、牵头申报的1项);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各有3项成果获特等奖;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各有2项成果获特等奖。
文 | 肖石
图 | 薛建团
审核 | 范宝龙 卢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