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文浩
编者的话
吴景超是我国老一代著名的社会学家、经济学家,早年就读于清华,留学美国获博士学位。后任清华大学教务长、社会学系教授,一生著述甚丰、成就卓著。1949年后,曾任民盟中央常委、全国政协委员。他为中国的工业化发展,贡献了独特的理论思考;他的追求进步的言论,也在知识界、教育界造成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受到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肯定。
今年3月5日,是吴景超先生诞辰120周年的纪念日。有关方面将于年中在吴景超的家乡安徽歙县举办纪念研讨活动。
吴景超与弟弟吴承禧(经济学家,民盟上海市委常委)
吴景超在美国,约拍摄于1943-1944年间
吴景超在1928年获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任教于金陵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校,为我国社会学科的奠基人之一。吴先生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道路研究上提出了著名的“第四种国家的出路”的社会学命题,在社会科学界和公共舆论界皆具相当的影响力。为其名声所掩,吴先生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许多新见解注意的人就不太多了,但就内容和特色而言,其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皆不容忽视。他的特点就是紧紧跟随中西方社会出现的新事实新举措,以社会学家冷静客观的头脑予以加工、提炼,提出符合时代潮流的应对策略。吴先生的思想见解和他的实际生活是完全一致的,他和新式女子龚业雅的婚姻生活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他的思想主张的注脚,我们无妨就先从这里说起。
和龚业雅共营新式家庭生活
吴景超夫妇和儿子儿媳、女儿及孙辈合影
吴景超的妻子龚业雅,出身于湖南湘潭的一个知书达理的士绅之家。其父龚德霖曾于清末留学日本,归国后在家乡办学,尤为可贵的是他注重女子教育,在1905年创办了湘潭第一女子学校——龚氏女校。龚业雅在父亲主办的女子学校毕业后,赴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继续深造。课余她常去同班同学梁亚紫家里去玩,因其性格开朗,深得梁家上上下下的喜爱。梁亚紫的哥哥梁实秋是吴景超在清华学校时的同班同学。吴景超之所以能够和龚业雅结为连理,梁氏兄妹的桥梁作用功不可没。
据梁实秋描述,“业雅是我见过最具男孩子性格的女性,爽快,长得明丽。非常能干的她,先后在四川、北平做商务编译馆的人事主任,管两百多人,连家属六七百人。很有能力,当年所有编译馆的事,从重庆回到南京,都是她一人处理的。她不是文才,是干才。”梁实秋还回忆说,有一晚他与龚业雅、卢冀野等几位好友打麻将消遣,“两盏油灯,十几根灯草,熊熊燃如火炬,战到酣处,业雅仰天大笑。椅仰人翻,灯倒牌乱”。让更多的人知道龚业雅的,无疑是抗战期间在重庆北碚,吴氏夫妇和梁实秋长达七年的合居“雅舍”生涯。“雅舍”之“雅”并非自命风雅,而是取自于女主人龚业雅的名字。梁实秋最初的那些“雅舍小品”就是在龚业雅的催促、欣赏下完成的,后来成书时他请龚业雅写了一篇短序,以志因缘。龚业雅偶尔写点诗文发表,她45岁时写的《老境》一文使得新文学大家朱自清看后心生感慨,作《忆业雅〈老境〉有感》,其中有“中年便易伤哀乐,老境何当计短长”之句。
1938年10月7日,在重庆的吴景超给驻美大使胡适写了一封信,说:“业雅近来忽生求学之念,请你替他(当时吴景超将女性人称代词都写作“他”)留意,假如有什么学校里,可以给中国女子一种奖学金,他愿意得到这种机会。不过他的英文,还不能直接听讲,所以即使有奖学金的机会,他也当自费在美补习英文一年。我们虽然伉俪情深,但我对于他那种求知的欲望,很不愿意打冷他。请你替他留意为托。”此时的龚业雅已经36岁,一儿一女都很年幼,抗战时期物质生活异常艰苦,吴景超虽然舍不得龚业雅离开,但对她的求学热情仍给予尽可能大的理解和支持。
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金岳霖撰有一副谐联,打趣吴氏夫妇:“以雅为业,龚业雅非诚雅者;维超是景,吴景超岂真超哉。”
理性务实的态度
“五四”以后的十几年间,新知识界固然有很多理性的、建设的主张出现,但风格类似于“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倒掉”的观点也不时见诸报章。“五四”时期有人曾严肃认真地提出“废婚毁家”“遗产公有”“儿童公育”的主张。直到1930年在“立法院”举办的一个关于“姓、婚姻、家庭的存废”问题的餐叙上,蔡元培、蒋梦麟等学界名流还提出过一些废除姓、婚姻、家庭的观点。
吴景超接受过社会学的科班训练,主张对于当时讨论很热烈的家庭问题,不要加以道德的批评,要把它当作一个科学研究的对象,研究家庭制度之现状、来源及变迁。“它只问事实的有无、因果的关系,并不判决它的好坏。”基于这样一种立场,研究的第一步“不是空谈,不是臆说,而是搜集事实”。但研究并不止于搜集事实,而是要将材料进行分类,进行系统的叙述,将事实的真相和盘托出给读者看。最后,要用比较的方法、归纳的方法来推究事实之所以如此的原因。
根据当时中国社会的经济和伦理状况,吴景超认为恋爱不是自由的,社会只允许未婚男女间的彼此恋爱,而且恋爱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达到婚姻的过程,婚姻才是恋爱的目的。他认为纯恋爱的结合,在过去的社会曾经出现过,在将来的社会中也是可能行将再现的(假如男女都有职业,假如儿童可以公育,假如卫生知识已经普遍,假如节制生育的技术人人知晓,假如大家放弃了贞操的信仰等),但当时中国社会并没有这种纯恋爱生存的土壤。
对于美国学者提出的“伴婚”,吴景超的态度是“有条件的赞同”和“有条件的反对”。因经济及身体的原因而“伴婚”,可以矫正一夫一妻制的某些流弊,使部分因各种原因不想生育子女的男女得享夫妇之乐,这是可以赞同的。但如果出于性情之故而行“伴婚”,即具有试婚的性质,他就“有条件的反对”了。因为“伴婚”的双方注重在“婚”,遇有不合和困难,总在想法补救和打破;“试婚”的双方注重在“试”,一旦遇有不合和困难,即容易走向婚姻解体。前者体现了婚姻的真精神,后者则不免流于轻率和儿戏。
对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当时新知识界普遍认为不合理性,吴景超则从社会制度的角度给予一定的理解的支持。他认为如果把婚姻看作满足性生活、经济及抚育子女三种功能的混合制度,那么中国传统婚姻极其合理,无可非议;只有把一种新的功能,即感情生活的满足(俗称“恋爱”),也放进婚姻制度中去,甚至作为婚姻制度的基础,然后中国过去的办法,才似乎是不合理。但吴景超冷静地指出,满足感情生活的功能,很少有几个社会认为应由婚姻制度来担负;如果把它看作婚姻制度的中心功能,这种婚姻是极不稳定的,就像好莱坞的婚姻都建筑在恋爱的沙滩上一样。这种观点对我们理解婚姻制度的本质,尤其是爱情在婚姻中的地位仍不乏启迪。
国家与社会分担家庭功能后有什么后果
吴景超是一个受“五四”新文化思潮影响很深的社会学家,妇女解放和社会平等观念在他的思想意识中是根深蒂固的。
他很重视妇女解放,认为女子只有和男子一样地接受教育,有自己独立的职业和进款,才谈得上独立自尊的生活,所以必须大力推动家庭职务的社会化,使未婚和已婚女子都不因家庭职务而影响到她们的职业生活。托儿所和合作厨房都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分担传统上由妇女承担的家庭职务,所以受到吴景超特别的推崇。推而言之,烹饪洗衣可以社会化,“其余一切的杂务,都可以社会化。余下来假如还有一些工作,那么在上工之前、下工之后,夫妻可以合作,共同来尽这种家庭的职务。以上一切,假如一一都办到了,试问还有什么阻碍,使女子不能加入社会去活动?”
吴景超不满意于因家庭出身导致的教育机会不均等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不平等。他希望教育机会均等,即“就是社会中每一个人,不问他的出身,只要他的天赋及训练的结果,能够接受某种程度的教育,就要让他得到这种教育”。他介绍了西方国家已经实行的强迫教育律和家庭津贴制度,认为它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穷苦家庭解决子女教育费用的问题,但这还是不够的。他期待将来的社会可以在各级学校都实行公费制度,只要经考试具备某种资质的人,都能没有障碍地接受相当程度的教育。他认为,“只有社会把这个传统由家庭担负的抚养与教育子女的功能,完全由家庭的手中取出来,放在自己的肩膀上,然后每一个人受教育的机会,方可平等,因此选择职业的机会,也随着而趋于平等”。他满怀信心地憧憬:“随着社会上生产力的进展,这一天迟早总会来到的。到那时,每一个人潜在的能力,都可以得到最大的发展,职业的分配,才真能够照着竞争的原则进行,世袭的原则,必然会变成历史上的陈迹了”。
在吴景超眼里,没有永存的社会制度,婚姻家庭制度也是如此,他始终以这样开放的心态来不断吸收新的社会事实,形成新的社会学观点。1948年,他写道:“家庭在变,婚姻也在变,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谁都不能预言。但作为一种制度看,它正如私有财产制度一样,好些人以为它是永存的,哪知在转眼之间,它已变了花样了。”这种不拘泥于既往成规和外来学说,永远追踪新的社会事实,与时俱进的求知精神,也许是他留给我们的最宝贵的财富。
(原载《新民晚报》社区版“家庭周刊”2021年3月3日,第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