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调整中的清华大学扩充方案

清华大学校史馆 金富军  清华大学政策研究室 孙海涛

    众所周知,新中国初期的院系调整,清华大学由一所包含文、理、法、工、农、航空等学院的综合性大学调整为多科性工业大学,对清华此后发展影响深远。但在大规模院系调整初期,1951年5月,清华大学副教务长钱伟长、费孝通等人曾拟订一个清华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意图扩充清华院系设置,将清华变为更为综合的大学。“方案”虽然很快夭折,但能从某个侧面窥见当时清华大学部分教师对院系调整以及学科规划、发展的另一种思考,对当下高校学科设置、发展不无参考意义。

“方案”提出背景及主要内容

    新中国成立前后,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恢复以及工业化建设的需要,高等教育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课程改革开始,接着是大规模院系调整。

    1949年6月27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南开、北大、清华、北洋、师大等校院系调整的决定》:“取消下列各校中之各系:……清华法律系、人类学系。……清华法律系学生可转入该校各系或北大法律系或政法学院,人类学系并入该校社会学系。取消各系教授之工作,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尽各校先分配,亦得由高教会分配。”[1]根据决定,清华文学院人类学系并入法学院社会学系,并在该系设立“边疆社会组”(第二年改为“少数民族组”),取消了法律学系。

    1949年9月29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公布《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农业大学令》,决定将清华大学、华北大学、北京大学三校农学院合并,组成为一个全国性的农业大学。这样,清华的农学院被分了出去。

    1951年3月,全国航空系会议决定将西北工学院、北洋大学、厦门大学、清华大学四校的航空系合并成立清华成立航空学院。[2]

    这一时期,从国家建设需要出发,清华大学受一些政府机关委托,开办了一些专修科。

    课程改革、院系初步调整的过程中,清华大学一直是改革的重点院校之一。[3]在院系调整大背景下,1951年5月中旬,清华大学校委会扩大会议通过了由副教务长钱伟长、费孝通等教授拟定的一个清华院系调整初步方案。

    “方案”从1951年3月初开始在校内酝酿、讨论,至5月中旬校委会扩大会议通过初步方案,历时约两个半月。

    一、“方案”响应1951年2月18日中央提出的“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的精神与“加紧课改、培养建设干部的号召”,“根据需要与能力结合的原则,”[4]经过反复讨论后制订。“主要精神是在有效的服务于国家建设。”[5]力图使调整以后“大学教育可以更灵活地适合各事业部门多样性的要求。”[6]

    二、学校院系由4个学院22个系扩充为14个学院,43个系。

    “方案”中的院系,学院数由原有的文、理、法、工四个学院增加到14个,且原有名称均不再保留。43个系中,工程、社会科学类型占大部分,这与解放前清华以文理为中心的院系设置明显不同,显然是为了适应当时国家工业化建设以及培训各级各类干部的急需。

    新的院系大致可分为三类:

    1.原有系保留,如中文、历史、哲学、数学、化学、物理、化工、生物、心理、气象等系。

    2.部分系升格为院,如营建、土木、机械、电机等系变为相应学院,整合原来系内专业或方向为系。

    3.部分系裂变为几个系,如政治学系分为行政系、外交系,外语系分为西方语文系与俄文系,等等。

    其中,26个系(表中标*者)明确与中央及地方各部门合作办学。“方案”要求“各系尽可能的和有关事业部联系,并充分研究。凡是新设的系都是有关事业部门的需要而提出的,如重工业部要求成立汽车工程等系,燃料工业部要求成立石油钻探等系,水利部要求成立水利等系,财经部门提出成立金融等系,政治部门要求成立行政等系。”[7]

    三、明确规定院、系的任务

    除航空工程学院两个系外,其余41个系有明确的培养任务。各系专门化特点明显,文科类的语文、哲学历史、政法、财经4个学院13个系,除了外交、会计与统计三个系之外,其余10个系都把干部培养作为重点任务或重点任务之一。理工类的10个学院30个系,绝大多数也都以培养应用型高级技术人员为主。“方案”对各系任务的规定,鲜明地体现出“有效的服务于国家建设”的目标。

    以外语系为例,解放前培养目标为“(甲)成为博雅之士;(乙)了解西洋文明之精神;(丙)造就国内急需要之精通外国语文人才;(丁)创造今世之中国文学;(戊)汇通东西之精神思想而互为介绍传布。”[8]“方案”则对西方语文系与俄文系规定的任务分别是“培养学生熟练运用和翻译西方语文的能力,使成为翻译干部,西方语文师资及研究西方文学的人才。(同教育部规定)”和“培养学生熟练运用和翻译俄文的能力,使成为翻译干部,俄文师资及研究苏联文学的人才。(同教育部规定)”[9]个中差异一目了然。

    四、关于学校管理体制,在学校下,实行“院-系-教研组”三级管理,加强学院的作用。

    解放前,清华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体系,实际情况是院虚系实。1949年10月,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工作总结中概括为:“本校原有组织中学系的独立性甚高,教学与行政都以学系为基础,可以直接与最高权利机关发生联系,并不一定要通过学院。学系与学系之间也常是直接联系,解决问题。院长的任务只限于必要的有关全院教学上的配合与计划,及各学系聘任问题,事务上对各学系并不过问,即各系预算也不在院内统筹,直接由学系与校方协议。因此,在已有局面的维持工作上院方的任务可以极小。”[10]这份工作总结透露出学校将要加强院一级管理的意向:“在已有局面的维持工作上院方的任务可以极少。但是如果要求发展,为了加强领导,使各系教学提高配合性与计划性,院务会议即有重要性。”[11]

    扩充“方案”坚持校务委员会工作总结中提出加强院一级管理的思想,强调“学院为教学基层行政单位,领导学系及教研组。”[12]“本计划加强了院、系、教研组间的联系和统一,克服了过去各系的独立性,并加强了院对系及教研组的领导关系,克服过去院级形同虚设的现象。过去理、工、文、法的分院形式,在初期尚能发生领导作用。但学系数目逐渐增多,内容逐渐专门,学院已流于形式上的分类,不成其为基层教学行政单位。”“因此本计划采用能更有效领导的‘小院制’。”[13]具体而言,“学系根据任务订定教学计划,领导学生学习;教研组领导教师及研究生组织课程内容,进行讲授,指导实习及进行研究;学院为教学基层行政单位,领导学系及教研组。”[14]“确定了院、系、教研组的分工和配合,克服了过去系主任‘一揽子’弊病。”[15]

    强化院的地位则意味着削弱系的行政职能,“本计划中的学系并非行政单位”,“学系是变数,教研组是常数。因之,学系要做到可有可无,可大可小;教研组要做到各校分工,各有所长,并各校在某一方面尽力培养完整的必需的基础课程的教研组,使重点具有力量。”[16]

    “方案”将学院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将已有22个系改为14个学院,办事机构实际上实现了精简,因此,“事务工作可以减少,行政效率上应可提高。”[17]

    对这个“方案”,清华表示:“我们虽尽力体会高等教育会议所提示的精神及参考了苏联先进经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但是缺乏经验,此项尝试是否正确,一级计划内容是否有错误,商等指示。”[18]

“方案”未能实施原因分析

    院系调整的结果是,清华的文、理、法、航空等学院以及工学院部分系、专业被调整出清华。清华不仅未能扩充,反而大大萎缩,不啻于一次“伤筋动骨”的“腹泻”。扩充“方案”未能实现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实施的客观条件。

    一、“方案”虽然基于既有的办学基础,但不符合国家院系调整的总体政策

    解放初,各项建设急需人才。新中国成立前有华北人民政府企业部,新中国成立后有农业部、重工业部、军委会气象局、中国人民银行、染料工业部、重工业部等部门先后商请清华开设相关专业、专修科或系。清华各院系“除了积极从事教学工作之外,绝大多数都参加了政府机关的实际工作。”参与院系涉及气象、生物、物理、营建、电机、政治、哲学、中文、社会等系及银行专修科等。[19]部分院系还接受政府机关委托进行一些研究项目。即使到1952年院系调整结束、很多院系调整出清华后,各产业部门向清华提出的专业和专修科仍不下六七十种。[20]与各部门频繁合作,在师资、设备、教学等方面均有一定积累。

    但国家院系调整的“总方针是以培养工业建设干部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21]具体调整原则为:综合性大学“各大行政区最少有1所,最多目前不得超过4所。”“工学院是这次院系调整的重点,以少办或不办多科性的工学院,多半专业性的工学院为原则。”[22]

    在大学学科机构设置上,“工学院必须单独办”,工学院与文法各学院一起,“不但影响了综合性大学的发展,若以目前工学院的任务来说,影响更大。”[23]“经过这次调整,我国高等教育即可以和国家建设密切结合,改变过去教育和实际脱节及院系重复的现象。”[24]

    可见,国家对院系调整有着明确清晰的思路和政策,在确定清华为工科大学前提下,文法学院等调出清华是必然步骤。“方案”与国家政策相差甚远,也不符合国家对清华大学的定位。

    二、“方案”对院校管理体制的设计与当时高校管理体制不完全一致

    “方案”的一个重要的目标是在学校下面,建设“院―系-教研组”管理体制并加强院级管理。而实际上,新的教学改革是要建立以专业为核心的人才培养体系,适应这一体系的是“系-教研组”结构。因此,“方案”的这个目标从一开始便与当时高校管理改革方向不一致。

    院系调整中,“综合性大学明显减少,单科性大学或学院成为我国高校主体。大多是按一级学科设校,二级学科设系,三级学科设专业。学校的学科覆盖面极小,校内设置二级学院的基础不复存在。”[25]1952年5月,教育部拟定的院系调整原则明确提出:“大学行政组织取消院一级,以系为行政单位。”[26]到了1955年10月,国务院文件明确指示:“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的领导力量,改进领导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苏联先进经验,学校组织机构应该创造条件,逐步将目前的三级制改为两级制,取消教务长、总务长、研究部主任等中间一级职务,分别由各主管校(院)长、副校(院)长直接领导教务、科学研究、人事、总务等工作,这样减少层次,有利工作。”[27]“系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28]“系统一领导本系范围内的全部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工作、政治思想工作、学生工作以及行政事务工作。”[29]

    随着科技迅速发展的高度综合、分化的整体趋势导致学科专业的拓宽和课程的综合化。学科综合趋势日益加速并逐渐成为主导发展方向,很多学科增长点、创新在原有学科交叉地带。原有“系-教研组”的结构已经不能适应科技发展的变化趋势,客观需要学院制。此外,高等学校在探索并推进转换机制、提高效益的体制改革,管理上也提出学院制的需要。因此,改革开放以后,高校原有体制进行了调整,学院重新成为大学内重要组织层次。

余 论

    “方案”突出专门化,强调适合建设需要,反映着时代特征。但强调院系的综合性与大学教育适应各部门多样性需求,与此前清华大学的办学理念也有着直接联系。

    抗战胜利后,清华校领导对复校有长远宏大的规划。不仅仅满足于恢复到1937年前的水平,还力图更上层楼。清华“复员不是‘复原’,而是要从原来的地位上向前不断地迈进,它有积极的新生,改进的意义。清华的复员工作,不只是使她的外表恢复旧观,更重要的是她有新生的改进的内容。”[30]

    1945年,文学院院长冯友兰曾撰文要求“把现有的几个有成绩的大学,加以充分的扩充,使之成为一个大大学。”他主张在这样的“大大学”中,“必需有很多冷僻的学问”,“使他们能够包罗万象”,“甚么专家都有”。这种“大大学”的职责不只是教育学生,而且“是国家的智囊团”,要“负起时代的使命”。[31]复员初,梅贻琦表示清华“不应以恢复旧观为满足,必使其更发扬而光大,俾能负起清华应负之使命。”[32]

    复员以后,学校恢复困难重重,即使如此,在原有文、理、法、工学院内新建人类学、气象、法律、航空、化工、建筑等系,并新设农学院。这样,全校设有5个学院,26个学系,1个研究院。注重学科的多样性、教学与科研并重成为这个时期清华院系设置的鲜明特点。

    新中国成立后,清华大学师生对清华人才培养目标和方式有广泛深入的讨论。潘光旦、费孝通、张奚若、金岳霖、钱伟长、陈新民等教授均主张大学应该注重通才教育。金岳霖说“我主张大学中的理、工、文、法、医、农学院不要分开,这正是大学之所以为大学。”[33]潘光旦表示“认为综合大学不但要包括文、法、理,三院所代表的种种学科。这样才可以加强学术的交流合作,才可以促进理论与实际的真正配合。”[34]钱伟长认为“工学院不能离开文法学院,因为今天的工程师是需要有多方面的认识的。”[35]

    谈到院系调整原则,钱伟长认为应该考虑并尊重各地各校发展的差异,“我国各地文化发展的阶段各异,所以各地的各个大学的内容也可以各异。各个大学本身的发展阶段不同,则各个大学的内容也可以各异。”[36]

    对发展专门学院、解决干部严重缺乏等问题,潘光旦同意“利用现在大学一部分师资和设备来协力解决当前经济建设中的困难。”“在各大学各学院添设必要的系和设立切合实际需要的专修科或训练班。”[37]这只是过渡时期的过渡办法,“但这些是无须把现有的大学完全调动的,不完全调动,做起来反而容易。”[38]

    但当时强调院系调整“特别应该适应国防与经济建设的急迫需要,大力发展短期的专业教育。”“为国家迅速有效地培养大批有用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人才。”[39]在1950年的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上,钱俊瑞明确指出:“我们的所谓‘全面发展的人’,和旧教育中的所谓‘通才’是有严格区别的。”[40]因此,大清华“方案”夭折,自是在情理之中。 

    新的教育模式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培养了一大批建设人才。但过分强调专业,隔断了学科内与学科间的联系,造成知识结构的局限,缺乏从比较广阔的视角思考和处理问题的知识基础和能力,影响了高质量、创新型人才的培养。1956年,蒋南翔曾有一段深刻反思:“一九五二年全国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有很大成绩,但是有某些措施是不够妥当的。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原有的理学院是全国基础最好的,按照苏联经验把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改造为多科性工业大学时,把理学院整个地调整出去了,只给他们留下极少数的理科老教师。现在清华大学要担负培养原子能干部的任务,需要相当强的基础理论课的师资,因为院系调整时过分地削弱了这方面的师资,造成了工作中的困难。我们认为学习苏联经验进行院系调整在总的方面是对的,这使我国高等教育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但当时没有更多地考虑到不要破坏我国原有的基础和传统,对于我国过去学习英美资产阶级的方法办了几十年教育,其中某些有用的经验也没有采取批判的态度来吸收,而有一概否定的倾向。工科和理科是有密切联系的,当代最新的技术科学都需要坚实的理论基础,美国著名的麻省理工学院就是把工科和理科办在一起的,如果个别学校如清华大学参考他们的经验,兼办理科与工科,未尝没有好处。”[41]

    正是基于上述思想认识,蒋南翔一方面着眼于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一方面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从1955年起,清华陆续建立了实验核物理、同位素物理、放射性稀有元素工艺学、电子学、无线电物理、电介质及半导体、热物理、空气动力学、固体物理、自动控制等10个新技术专业;1956年设立工程物理系,1960年随后几年又相继增设了工程化学、工程力学数学和自动控制等系,并有意识地发展应用理科。到1966年,清华大学已发展为12个系35个专业。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形势下,蒋南翔着力完善学科结构,未尝不是对院系调整的某种修正。 


[1] 《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关于南开、北大、清华、清华、北洋、师大等校院系调整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央档案馆:《共和国雏形--华北人民政府》,北京:西苑出版社,2000年版,第420页。  

[2] 《四校航空系合并准备成立航空学院(1951年5月1日)》,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0-461页。

[3] 关于清华大学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课程、院系等的变化、改革与改造等问题,较为系统研究参见叶张瑜:《清华大学“改革旧教育”之研究(1949—1952)》,清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1年,未刊。

[4] 《清华大学院系改革及调整试行计划初步总结报告(1951年5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1页。

[5] 《清华大学院系改革及调整试行计划初步总结报告(1951年5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3页。

[6] 《清华大学院系改革及调整试行计划初步总结报告(1951年5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2页。

[7] 《清华大学院系改革及调整试行计划初步总结报告(1951年5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4页。

[8] 《国立清华大学一览(1937)》,第129页。

[9] 《清华大学院系改革及调整试行计划初步总结报告(1951年5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5页。

[10] 《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工作总结初稿(1949年5月7日-1949年10月31日)》,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11] 《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工作总结初稿(1949年5月7日-1949年10月31日)》,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12] 《清华大学院系改革及调整试行计划初步总结报告(1951年5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1页。

[13] 《清华大学院系改革及调整试行计划初步总结报告(1951年5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2页。

[14] 《清华大学院系改革及调整试行计划初步总结报告(1951年5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1页。

[15] 《清华大学院系改革及调整试行计划初步总结报告(1951年5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2页。

[16] 《清华大学院系改革及调整试行计划初步总结报告(1951年5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3页。

[17] 《清华大学院系改革及调整试行计划初步总结报告(1951年5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3页。

[18] 《清华大学院系改革及调整试行计划初步总结报告(1951年5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5页。

[19] 《本校各系与政府机关团体合作情形》,《人民清华》,第6期,1951年1月16日,第1版。

[20] 刘仙洲:《京津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清华大学筹备委员会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及第二阶段工作总结(1952年8月7日)》,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11页。

[21] 《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基本完成(1952年9月24日)》,《人民日报》,1952年9月24日。

[22] 苏渭昌:《五十年代的院系调整》,《中国高教研究》,1989年第4期,第10页。

[23] 张宗麟:《改革高等工业教育的开端(1952年1月1日)》,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93,491页。

[24] 《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基本完成(1952年9月24日)》,《人民日报》,1952年9月24日。

[25] 郑勇:《我国高校学院制改革的历史考察与现实思考》,《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第32卷,2010年第6期,第823页。

[26] 苏渭昌:《五十年代的院系调整》,《中国高教研究》,1989年第4期,第10页。

[27] 《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设置校(院)长助理职位的通知(1955年10月14日)》,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六卷(第一分册),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29页。

[28] 《清华大学系的工作暂行条例(1954年12月28日)》,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六卷(第一分册),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86页。

[29] 《清华大学各级机构的任务和职掌(1955年4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六卷(第一分册),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79页。

[30] 《清华纵横》,《清华1948年刊》,第10页。

[31] 冯友兰:《大学与学术独立》,1945年9月,《南渡集》

[32] 梅贻琦《复员后之清华》,《清华大学史料选编》四,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 年版,第33页。

[33] 金岳霖:《从哲学系的功用 说道大学任务》,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9页。

[34] 潘光旦:《课改与院系调整 应稳步前进 综合大学可促进理论与实际真正结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9页。

[35] 钱伟长:《大学的“专”应是广泛的“专” 今天的工程师应有多方面的认识》,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7页。

[36] 钱伟长:《高等学校院系调整的几个原则问题》,《新建设》,1950年第2卷第8期,第14-15页。

[37] 《教育者本身的教育—记全国高等教育会议》,《费孝通文集》(第六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218-219页。

[38] 潘光旦:《课改与院系调整 应稳步前进 综合大学可促进理论与实际真正结合》,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9页。

[39] 钱俊瑞:《高等教育改革的关键(1951年10月30日)》,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五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78,482-483页。

[40] 钱俊瑞:《团结一致,为贯彻新高等教育的方针,培养国家高级人才而奋斗--一九五0年六月九日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结论》,《人民教育》,1950,2(2):8-14。

[41] 《当前北京市高等学校的几个问题的汇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清华大学编:《蒋南翔文集》下卷,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51-652页。

本文收入《世纪清华:学人、学术与教育》(2013年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