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研究室召开“清华时间简史”出版规范培训交流会暨丛书第三辑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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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时间简史”出版规范培训交流会会场

11月15日下午,“清华时间简史”出版规范培训交流会暨丛书第三辑推进会在校史馆314教室举行。校史研究室邀请清华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石磊、学术出版中心副主任梁斐、编审马庆洲作关于“清华时间简史”出版规范培训并与参会人员交流。来自建筑学院、机械系、精仪系、能动系、车辆学院、电子系等20多个单位30余人参加。会议由校史研究室高级研究专员李珍主持,校史研究室副主任金富军参加。

金富军指出,学校重视学科院系部门史编写工程,要求校史研究室要做好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善始善终做好系列图书的编写、出版。贯彻学校要求,校史研究室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此前,校史研究室已经邀请过相关院系和学者做过编写经验、学科史写作等交流。为增进学科院系部门史编写人员对国家出版规范的了解,提高后期出版工作效率并进一步提升图书编写质量,校史研究室在出版社大力支持下,邀请梁斐、马庆洲两位资深编辑就图书出版、尤其是已经出版的“清华时间简史”中出现过的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交流,希望各位编写者能提前规避,减少图书出版阶段编辑与编者的工作量,提高图书出版效率。

石磊讲话

石磊在讲话中提出,“学科院系部门发展史编纂工程”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程,学校党委给与了大力支持,校史研究室牵头组织协调,清华大学出版社负责出版,各院系部门撰写。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陆续出版了10多本图书。“清华时间简史”的编写,涉及大量资料的搜集、整理、核实和编撰,是一件非常繁琐和细致的工作,也是非常耗力的工作。各单位投入了很大精力来开展这项工作,付出了艰巨的努力,希望通过今天的交流,进一步加强对出版规范的认识和了解,提升图书质量,更好地完成丛书的出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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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斐作报告

梁斐结合“清华时间简史”丛书已出版情况,从出版规范的角度对图书署名、交稿要求、出版细节等常规问题进行了系统讲解。主要包括:流程方面,图书出版从选题论证、签署合同、中耕、交付正式稿件、审校等环环相扣,周期较长,各单位一定要按合同约定时间交稿,以免影响后期工作安排;交稿方面,交稿前须经学院领导及校史馆审核,交稿时一定要满足“齐、清、定”的要求,交稿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较大改动;资料方面,注意引用材料准确,仔细核对人名、地名、机构名称、会议名称、文献信息等,尤其是官方名称的缩写,保持前后一致;内容及风格方面,要求内容层次结构合理,与主题相关联,避免内容前后重复,评述结合;政治方面,严格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表述是否准确,政治原则、立场是否正确,特别注意涉及国家安全、机密问题,注意政治用语,不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照片,审慎使用地图等。此外,对丛书体例、注释及参考文献格式、知识性问题、规范用字、图片图表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马庆洲分享经验

马庆洲结合多年编辑“清华时间简史”的工作经验,就编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享了几点感受体会。一是语言方面,写史要尽量使用客观性描述,不要过多融入个人情感。二是引文方面,希望不同老师交换审校,包括人名、时间、成果名称等,保证资料准确性。他特别提示,各单位在查阅资料时,一定及时记录来源出处,便于日后核查利用。

会上,大家就书号申请、国家领导人图片使用、史料利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通过出版社编辑的经验分享和交流,进一步加强了大家对图书出版规范相关注意事项的认识,有助于提前规避问题,提高图书编写质量和出版效率。

培训交流会前,校史研究室组织召开了“清华时间简史”丛书第三辑推进会,传达了清华大学校史编委会会议精神及学校对“学科院系部门发展史编纂工程”的意见和要求。建筑学院、机械系、精仪系、能动系、车辆学院、电子系、物理系、继教学院、核研院等10余个单位汇报了目前书稿完成情况、后续计划、预计完稿时间及存在困难和问题等。

(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