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吴宓日记》看当涂霍里人奚伦与吴宓的交往

安徽省马鞍山市银塘中心小学  张良强

    吴宓(1894-1978),字雨僧,陕西省泾阳县人,国学大师、诗人,近代中国杰出的爱国知识分子。1911年入清华学堂,1917年赴美留学深造,先入弗吉尼亚大学英国文学系,后转学哈佛大学,入比较文学系。1921年获硕士学位,同年回国任西洋文学系教授,创办《学衡》杂志,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并宣传西方新人文主义。1925年任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主任,聘请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四位学者担任导师,培养兼通中西文化的文史专门人才,被称为中国比较文学之父。吴宓与陈寅恪、汤用彤并称“哈佛三杰”。

    奚伦(字东曙),安徽当涂霍里庙资岘人,生于1895年,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去世。东曙先生清华学校毕业后,留学美国, 1921年哈佛大学毕业,授经济科硕士。在美期间,奚伦担任哈佛中国学生会会长,与徐志摩、吴宓、徐允中、梅光迪、赵元任等留美学生参加“国防会”,热心爱国,唤醒国人。抗战期间,任国民参政会第一、二、三、四届参政员,国民政府财政部贸易委员会主任,1945年任中国实业银行总经理。东曙先生是北洋政府临时执政、国务总理段祺瑞的四女婿。

    吴宓与奚伦先生年龄相仿,1911年同学清华学堂,1917年共赴美国哈佛大学深造并同时毕业,同窗长达十年之久。

    近读《吴宓日记》(《吴宓日记》共十册,收录了吴宓1910年至1948年所写的日记,是先生数十年学术生涯、个人际遇和在学界的活动与交往记录,也是二十世纪中国学术史、教育史的珍贵史料),阅至第二册,即1917年至1924年间的日记,有九处直接提及奚伦,涉及奚、吴二人大学同窗时的点滴生活。

    1919年9月7日,吴宓记载其曾以各种动物形容哈佛大学的中国学生,“以状其性情行事等”。其戏称“陈君寅恪如龙,梅君光迪如凤,宓如麟,尹君任先如虎,万君兆芝如狼,唐君腴庐如狐,奚君伦如鼠……”,此为《吴宓日记》中第一次提及奚伦。“奚君伦如鼠”,并无贬义,乃以此形容奚伦行事机敏耳。

    1920年4月2日,吴宓日记仅一句话,“午后,陪君毅往访奚君诸熟人”。

    1920年6月23日的日记提及奚、吴二人毕业典礼前的一个小插曲。因为留学生监督处未及时缴纳吴宓、奚伦、李达三人的学费,造成三人将不得参加第二天的毕业典礼,也就意味着将延期一年毕业。后经多方奔走,得到校方的谅解,三人连夜到各寝室筹集学费,于第二日上午七时半缴纳,始得解决。

    余下六处日记,皆与哈佛大学中国留学生罗景崇贪腐事件有关,吴宓日记甚详。因为奚伦是哈佛中国学生会会长,是罗景崇贪腐事件十人审查委员会委员之一,故六处均涉及奚伦。从日记中看,吴宓对奚伦在处理这一事件中的做法是很有意见的。吴宓力主严惩,“以全邦誉而谢外人”,而奚伦、何德奎等力主宽厚,力主慎重。日记中说奚伦“倾心罗某”“维护罗君”。最终,审查委员会表决通过了六条惩戒措施。罗案最终结局如何,(吴宓1921年2月12日至7月17日间的日记在文革中被抄后丢失,后来吴宓从美国回国,日记中亦再未提及)不得而知。

    除了《吴宓日记》,《吴宓自编年谱》中亦有关于奚伦的三处记载。《吴宓自编年谱》为吴宓生前自撰,时间始于1890年,止于1925年,是先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编写的编年体自传。《吴宓自编年谱》内容丰富,有童年的回忆、清华学堂的学习、美国留学时所接受的西方文化和思想的影响,以及回国创办《学衡》的种种经历。《吴宓自编年谱》中与奚伦先生有关的虽仅三处,寥寥数语,但从中可管窥当涂霍里人奚伦东曙先生百年前的求学经历及交友情形,殊为珍贵,是难得史料。

    从《吴宓日记》中与奚伦相关的九处记载来分析,同时参看《吴宓自编年谱》中的三处记录,似乎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吴宓与当涂霍里人奚伦,有着在清华和哈佛将近十年的同窗之谊,熟识且相知。其次,二人因成长的环境背景、个人性格、理想追求诸方面的差异,注定了他们不能成为可以交往一生的挚友。这从1921年后的《吴宓日记》中,基本没有关于奚伦的记载上也能窥见一斑。最后,吴宓在建国后以读书、教书,钻研学术为生,文革中遭遇大难,而奚伦上世纪五十年代末赴台,后辗转香港、加拿大、美国等地。这两位有着十年同窗之谊的人,自哈佛分道后,几无交集。这里有邮路阻隔,音讯难通的客观原因,但是,性情之差别,志向之迥异,恐怕是最根本的原因。 

附一:

    《吴宓日记》中有关奚伦的记载

    第二册第63页

    (1919年9月7日)本年春,某君戏作“哈佛大学中国动物园”,以哈佛大学吾国同学诸君,各拟一种动物,以状其性情行事等,颇有合者。略举数例:陈君寅恪如龙,梅君光迪如凤,宓如麟,尹君任先如虎(二人同居,麟虎同柙),万君兆芝如狼,唐君腴庐如狐,奚君伦如鼠,卫君挺生如象,黄叔巍名华,如马,陈君达如蛇,等等。

    第146页:(1920年4月2日)午后,陪君毅往访奚君诸熟人。

    第171页:(1920年6月23日)本年毕业者,奚伦、李达二君及宓也。照例,欠校中各款,须尽缴纳,始得毕业。而因账单发出过迟,监督施公因事他往,故监督处所应偿付校中之学费,有宓之十元,李、奚二君各三十元,未及赶于今日下午五时交清。此本偶然之事,而校中会计处亦未通告宓等得知。及五时过后,限期已逾,乃得闻知,明日将不能毕业。不能参与典礼,已属扫兴耻辱之事,而名义上降落一级,改于明年毕业,局外人不知内中细情,群起蜚议,则尤为宓等之大不幸。窃念自入清华,十年辛苦,无非望此一日。近顷极力小心,所当预备之琐事,处理极为周到。而不意又出此意外之错,且非吾等之罪。呜呼,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岂不信哉?奚君约共拍一电,恳施监督速即发电本校会计,还清欠款,俾得毕业。

    晚间,宴会归来,电车中,与陈寅恪、卫挺生二君言之,二君谓可往见校长,陈述情形,求其格外成全,或可有济。卫君并慨然陪秘同往,时已十一时,校长不在宅中,见其书记某君。某君立即以电话商之教务长。教务长复谓,“向例有此等事时,渠尝自出钱,代学生还付欠项,俾无碍毕业,事后始告该生知之。宓等三人,应于翌晨九时谒渠,当可设法”云云。宓即偕卫君,走告王搘亚及奚伦二君归室中之时,已十二时过半。接教务长函,谓“若明晨七时半赴会计处,还清欠款,则毕业可无碍”云云。李君达来,亦谈此事。入寝甚迟。

    第191页:(1920年11月7日)

    一时许,张可治偕李衷君来,三时别去。

    诸人均以罗景崇、曹愗德办理夏令会事,私用公款……

    晚,七时,会于奚君伦(哈佛中国学生会会长)室中,九时许始散。议决集哈佛全体中国学生开会,召罗到场,逐层质问;调查确切,再宣告各机关,明其罪状,而绝交情。

    第192页:(1920年11月10日)

    晚七时许,

    本校中国学生开会。罗景崇率其党人五六同到场,均已酒味熏人……遂举定何、奚、李、陈及宓五人为审查委员,专查究罗君办理年会情形始末,及款项有无弊窦,以凭核决。

    第199页:(1920年11月23日)

    晚,赴中国学生俱乐大会。罗景崇案……,改于日后再议。今晚之会,专图俱乐,不议他事。是晚,会中有灯谜一项,张可治君撰六条,宓所撰七条,录此。

    无双 哈佛中国学生人名一 奚伦

    第206页:(1921年正月四日)

    晚七时,陈恭藩、徐维明二君来,以何君德奎办理罗案力主宽厚,力主慎重,而不知适堕罗党计中……而委员十人中,奚伦倾心罗某,来作奸细。近四出游说,又以厉害之危词耸听,劝委员等不必开会云云……

    第207页:(1921年正月五日)

    晚,六时半,审查委员十人,来宓室中会议,预备七日大会之事。奚君伦当场竟为罗某说项。又提出种种阻难,众未为所动……

    第208页:(1921年正月七日)

    ……晚七时,哈佛及工校中国学生联合开会,到者共五十一人。诸委员,至七时一刻,始将报告赶完。至会场,坐于前列之侧席。奚君伦主席。会开后,先由委员长何君德奎读报告,次罗君景崇自行答辩;而李济君择出文件,随由何君宣读,以驳诘之。宓及其他委员数人,亦有据事诘问罗君之词。罗君于所问之事,均承认不讳。但力白系由失于检点,而致错误,并无吞用公款之心云云。

    是日罗君党中之健将,多未到。仅奚君伦极力维护罗君,欲使议决各条均不得通过。然会员多人,起立演说(此时罗君退席)。痛论罗君之溺职废事,辱国害群,必当加以惩罚。后卒得以下开数条办法,由众一一表决通过。

附二:

    《吴宓自编年谱》中有关奚伦的记载

1911  清宣统三年  岁次辛亥  宓十八岁

    三月初十日前后,奉令入学。……爹芷敬公特雇骡车一辆(骡白,微杂黑毛,牝),送宓与张继祖载行李往。书籍不多。出西直门,循马路,正午至海甸原作海淀。镇午饭。再循石板路,北行。过石桥,循圆明园墙外而东,久之,乃抵清华园门口,则清华学堂那桐署。正在建筑校舍,大兴土木。驱车入,至已筑成之中等科学生寝室东门口停。宓等自运行李入门,即至六十九室第1第2床位住定。学生以到校之先后为次序。由一室1床起,排至七十室6床止。前四五日,每天皆有多名入校。宓等来最迟。夕,爹率罗升乘原车回城中。以后罗升尚来过多次。

    七十室中,住有张时行字与偕,江西人。奚伦字东曙,南京附近人。等,恒来六十九室谈。遂皆熟识。

1918 民国七年  岁次戊午  宓二十五岁

    1918年十一月十一日,欧洲大战完毕,停战协定双方签字。此日遂成为“欧洲停战纪念日”。后在中国,又称为“公理战胜日”,且在北京建立“公理战胜”石牌坊。是日,在波士顿城中,全体军民尽情狂欢。晡夕,宓偕奚伦君字东曙,南京人。清华丁巳级同学。哈佛同级同学,1920同毕业。至市中区游观,则见大街上,众人拥挤,至无隙地,不但不能前行、后退一步,且有时受夹挤,危急,只有躲入商店及人家宅内暂避。(宓等二人,至晚,始得归。)群众竞走入化妆品店肆,抢夺店中所存有之香水瓶及香粉匣,破开,举向街中众人头上身上乱倾香水,遍洒香粉,所费虽不资,皆不计又不问矣!

1919 民国九年  宓二十七岁

    本年六月,宓与奚伦君字东曙,南京人,清华1917级毕业。同在哈佛大学本科毕业,得AB(Ars Baccalaureate 文学士)……

    宓毕业尚有小插曲。……宓等,除月得监督处汇来生活费美金八十圆已增。外,凡清华学生应缴纳学校(如哈佛大学)之大小费用,均由学校会计处记账,于每学期终,汇报监督处,由监督处一次汇来巨款,全数付清。一向极少失误。此次哈佛大学会计处,早已将宓与奚伦君毕业前须缴清之各种费用,开具详账,邮寄监督处索取。适值施赞元出游,两三月未归,处内亦未安置有负责、握权之职员,竟完全置之不理。行毕业典礼之前夕,晚饭后,宓忽得哈佛大学(派人送来)专函通知:“汝今年不能毕业。明日毋庸参加典礼。”宓大惊,窃思:宓早已预定今年毕业而竟不能毕业,已聘定宓之北京高师校长及师生,其将谓宓何!?……当晚,宓即自赴哈佛大学A.W.Lowell校长住宅,求见校长。校长命其属员某主任代见。宓陈情。某主任与大学秘书处、教务处、会计处多次电话接洽后,卒告宓曰,奉校长谕,汝如能在明晨8时以前,将现款即纸币。美金若干圆、角、分,此数目,宓已忘记。送缴会计处该处早有人在办公。收,偿清汝欠学校之款,则汝明日仍可毕业,云云。银行晚间例不办公。宓乃出,告知奚伦,然后奔走诸友宅舍,凑足所需数目之纸币,归寝。次晨,7时后,即往会计处缴纳。遂得毕业焉。此数目之款,后由监督处补偿与宓。